2022年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2-05-01 09:59:11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版)、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英文课程成绩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扫描件,有获奖的提供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扫描件(不超过3个)。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按规定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查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与专业能力等方面。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前学校将视疫情形势进行考前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按1:3比例线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有多人,同分数的多人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以下材料:(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英文课程成绩表)原件、复印件;(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原则上视作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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