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关系,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8962149,监督电话:0511-88962286(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社局事业处)。
1、岗位表
2、报名表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