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根据宝鸡市新冠疫情变化情况和市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讲微型课(专职教师岗位)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部分岗位将视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重点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按归口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和要求事项均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oji.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应聘人员应遵照宝鸡市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全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6.政策咨询电话:0917-326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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