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考试方案提前两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实施。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其他说明
(一)报名登记表要如实、详尽填写,注明应聘岗位,粘贴照片,报名登记表应亲笔签名。
(二)应聘者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将按照自治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人员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些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辅导班。
(八)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关招聘考试、资格审核、录用等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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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卫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