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中卫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中卫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其中:中卫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名,市科协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中卫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中卫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1年4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及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8:30至5月13日18:3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将本人报名表、电子照片、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籍注册备案表等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建立压缩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并打电话确认招聘方是否收到报名材料。留学归国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无宁夏户籍,父母或配偶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还须提供父母户口本或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网络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在组织面试前再次复核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时,应聘市预算绩效评价服务中心专技岗、市项目预算定额管理中心专技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专技岗、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管理岗1和管理岗2的考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即2022年5月13日,其他岗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