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资格审核的具体事项于笔试前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经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次公告报名首日(即2022年5月18日)。
(八)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的承诺。
(九)本次公开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十)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均通过“广东汕尾人才网”适时公布,请考生留意相关公告或通知;因考生原因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河县新能源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60-5663111(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0-5662132(陆河县新能源技工学校)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市人事考试鉴定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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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广东省陆河县新能源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陆河县委组织部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