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引进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引进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引进人才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根据郴州市52条人才新政,本次招聘引进人才经郴州市委组织部认定,可以享受相应层级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并享受市级高级人才服务(包括子女入学、转学等)。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按照各阶段招聘引进工作部署,落实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报考人员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见《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引进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件、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件原件及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考试后,因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引进岗位空缺,经研究同意,可以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业务咨询
本公告中招聘引进程序和具体事项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招聘公告为准。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71958;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35-235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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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
2: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3: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
5: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