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2-04-27 17:44:30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学院招聘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学院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再根据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排序。

  2.体检组织。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与聘用

  体检结束后,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明确放弃或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学院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学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应聘人员在30天内不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69872268

  联系人:祝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举报电话:0519-69872179

  联系人:孙老师、聂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受举报电话:025-5186889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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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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