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由白银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白银区教育局负责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引进人才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㈤公示、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白银区政府网、白银区教育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
3.引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4.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四、违约责任
拟引进人员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位单位任教的,需支付违约金2.5万元。如引进人员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从离岗之日起,应当按每少服务1年支付违约金5000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五、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及受理举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面试考核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考试资格、取消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从事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本公告由白银区教育系统2022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教育局教师工作股:0943-8225526
0943-8259963
监督电话: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13893096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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