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1号)

2022-04-27 10:10:05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四)资格复审

  学校将在现场确认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核

  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或笔试加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

  医护学院的护理专业教师岗位、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师岗位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教师岗位为集中笔试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认面试资格人选,具体笔试时间安排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其他招聘岗位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后,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具体笔试时间安排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笔试和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应聘人员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成绩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达到要求的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主页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2年毕业生应聘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要求分数线以上或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要求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九、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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