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2-04-26 17:35:10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3.考生的考核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

  4.被考核人员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任意一项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六)考核成绩公布

  综合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的考核成绩。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按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及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体检不合格,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民族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民族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考核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综合审查

  四川民族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审查合格者由四川民族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四川民族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及以后因举报查实取消资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按该岗位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报送的拟聘人员材料,进行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我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民族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务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民族学院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来校参加考核人员,严格按《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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