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2-04-26 10:09:40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大于1:1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8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1.试讲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考察

  综合素质考察由应聘人员抽选测试内容,并回答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提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对教育事业的认识态度以及对学院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考察。

  (三)总成绩计算

  免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环节中试讲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四、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人选。体检和心理测试到学院指定的医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院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者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公示及备案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院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院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者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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