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2022-04-25 17:27:18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合同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4)特别说明:①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②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原始成绩以及加分后笔试成绩将分别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

  (二)资格复核

  面试或体检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由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岗位是否需要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关说明。有关事项如下:

  报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生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即综合成绩。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原始成绩较高者(即未加分)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学校报教育、人社部门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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