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永宁县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推动学前教育规范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县高标准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达标验收。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永宁县实际情况,就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幼儿园保教保育人员、保健医、中小学校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194名幼儿园保教人员;
2.42名幼儿园保育人员;
3.14名幼儿园保健医;
4.15名公办中小学校医。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自愿报名、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坚持标准和择优聘用的原则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幼儿园保教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没有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在永宁县公办幼儿园工作满三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在永宁县公办幼儿园工作一学期(含)以上的优先录用;
6.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学前教育专业优先),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二)幼儿园保育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没有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在永宁县公办幼儿园工作满三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在永宁县公办幼儿园工作一学期(含)以上的优先录用;
6.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保育员证。
(三)幼儿园保健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在永宁县公办幼儿园工作一学期(含)以上的优先录用;
6.具有中等医学相关专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
(四)中小学校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专业等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
5.同等条件下,在永宁县公办学校工作一学期(含)以上的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6.有其他不适合于在学校、幼儿园从业记录的;
7.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宜从事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保健医、校医要求的;
9.现永宁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
10.在2021年11月1日以后辞职的原永宁县公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
11.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5日-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