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签订就业协议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2022届毕业生应与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市卫健委签订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复审
按照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拟招聘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个人档案等到平凉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引进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依据引进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引进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资格。
(七)公示
按照面试、复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平凉市卫健委网站、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引进资格。
(八)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备案核准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符合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四、招聘待遇
对本次引进招聘的紧缺人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对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招聘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平凉门户网站、平凉市卫健委、平凉市人社局及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对引进的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六)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保障相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试时将依照本地疫情防控公告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933-8711926
报名邮箱:plsjkzx1926@163.com
电话:13909335096
监督电话:0933-821338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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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