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接受报名,2022年4月20日截止。
考核与聘用
1.报名结束后,学校成立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具体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学校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普通类岗位录用的人员,按照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博士研究生岗录用人员,按照无锡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提供事业编制,办理入编并享受相应待遇。
3.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咨询监督电话
应聘岗位及招聘政策:人事处余老师0510-80560035;
招聘纪律监督咨询电话:纪委办贾老师0510-805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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