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复审。拟定于2022年4月(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委派监督员1名全程监督资格复审工作。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原件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nyfy.com.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笔试试题具体测评内容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应聘者可以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事业单位招考”栏中查看阅读)。
2.试题命制:笔试试题的命制、打印、密封、保管在医院招聘工作监督组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全封闭进行。笔试命题抽取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并具有一定命题经验的人员担任命题专家。
3.笔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具体事项提前公布并告知应聘人员。
4.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比例并发布公告告知。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楼(以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
面试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半结构化、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其他:采取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如应聘人数较多,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本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采取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成绩相同的,由我院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