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公示。按照面试测评、复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招聘人员,并在“中国·平凉”门户网站、平凉市水务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如不符合引进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引进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8.备案。对符合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招聘人员,按规定向人社局报送备案结果。
9.办理聘用手续。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符合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10.引进工作全过程需严格落实平凉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监督及咨询电话
为确保引进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由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对引进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933-8712602(平凉市水务局办公室)
0933-8218112(平凉市水保科研所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3-8212969(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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