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主招聘备案人员(专技岗位)公告

2022-03-08 11:37:36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之比超过5:1时,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果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每位面试者面试时间为8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体检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综合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结果,确定相关岗位拟聘用名单。名单在医院官方网站首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提请院长办公会审定。

  六、相关要求

  (一)聘用形式: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均采用备案制形式,医院与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满后经医院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保密工作:命制试题工作必须在全封闭、全监督的情况下进行。考试题本使用完毕后,当天在监督下密封,不得私自留存、复印或私自传递导致失密、泄密。

  (三)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情形的,均应回避,以保证招聘考试的客观公正。

  (四)加强监督: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五)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应聘者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等情形,取消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已经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八)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入职硕士培养考核实施方案》,医院公开招聘的医、药、护、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参加硕士培养,培养周期为24个月,周期内绩效由医院发放行政平均奖。考核结果作为劳动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

  七、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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