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资格审查。市卫健委成立市直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交叉复审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逾期未提交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各岗位优先应聘博士、硕士研究生后剩余计划应聘本科生。
(四)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大于1︰1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高层次人才直接参加面试。
1.命题。聘请行业专家统一命题,并负责审定笔试、面试考题。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应聘西医专业的主要测试西医基础知识、应聘中医相关专业的主要测试中医基础知识。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专家、领导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组成人员中,引进单位考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①博士研究生经面试合格直接确定为拟聘人选;
②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根据引进单位岗位引进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③本科学历应聘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达到80分以上者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拟聘人选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于2022年7月30日前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收齐材料后,主管部门再进行复核,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核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体检合格者上报市卫健委复审,市卫健委复审无误后在庆阳市卫健委、用人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级工资。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五、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条件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民医院0934-8232587
庆阳市中医医院0934-6465861
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0934-5984216
庆阳市妇幼保健院(庆阳市妇女儿童医院)0934-8610183
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4-85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