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卫市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其他说明
(一)报名登记表要如实、详尽填写,注明应聘岗位,粘贴照片,报名登记表应亲笔签名。
(二)应聘者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些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辅导班。
(六)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七)因特殊原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由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
(八)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关招聘考试、资格审核、录用等相关通知。
九、咨询监督电话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955-7068675/7068683
1.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