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参加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对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成绩以复试结果为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因体检对象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教体科技局及用人单位联合开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诚信记录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只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编制、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本次面试讲课内容为高中现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应关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点的招聘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发布补充公告。
联系方式:0915-7202539、7202938
联系人:旬阳市教体局13772223635
旬阳市人社局1399258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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