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结果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招聘计划数额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人员在榆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属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医技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根据各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需求设置专业岗位,按聘用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开选岗。
(二)聘用人员与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五年(试用期一年),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续签聘用合同,年度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考取其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者须办理解聘手续。聘期满五年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调动。
(三)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医技人员同考核同奖惩,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由用工单位负责考核管理。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三年后方可享受区年度工作考核奖金)、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与在编在岗医技人员同等对待,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依据用工单位考核情况,参照在编在岗医技人员发放。
(五)聘用人员符合职称评聘条件的,与用工单位在编在岗医技人员同考核同排名,按社会人才参加职称评聘,根据相关规定晋级晋岗。
(六)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
五、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考生必须同时凭“陕西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自觉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规定,“陕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不配合扫码测温、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自主选择,可不佩戴口罩。
根据榆林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榆阳区人力资源公司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考生应及时关注榆阳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系统(https://www.yyksbm.cn)有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政策咨询电话:0912-6669935(工作时间)。
技术咨询电子邮箱:ylyyrlz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