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职位表(2815人)

2022-02-20 10:44:46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至15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市审计局、市委党校等部分招录机关有关职位(详见附件1)在面试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的1日内公布。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法律基础知识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有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50%。

招录机关原则上应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应在考试结束后1日内公布。公布方式可通过公告形式在面试考场或招录机关办公地点公布,同时在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进行发布。

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5月16日至18日期间进行。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考指标1︰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开展差额考察的职位,按照差额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职位需要,招录机关可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公安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其他职位按照中组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形。实行差额考察的招录机关,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在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单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审批与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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