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下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规定,现就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中共中卫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中共中卫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1:25以上的岗位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的测评范围、测评形式提前公告并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自主招聘公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和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本人报名表(附件2)、电子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包括本科、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336846500@qq.com(以“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
2.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8日08:00至2月27日24:0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网络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卫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会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中卫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25,则增加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1:25,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