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考察工作由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银川市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西夏区委编办负责,在银川市西夏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开展,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且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报中共银川市西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
3.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最低服务期限。招聘岗位设定有最低服务期限,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期间,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西夏区直属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xixia.gov.cn/)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者在参加考试期间,应当自觉服从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接受测温、佩戴口罩、遵守安全距离,配合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有14天区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两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现场防疫要求,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所需资格和条件在《银川市西夏区直属学校2022年春季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