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招聘公告

2022-01-14 16:07:4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十五年制公办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确保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事业编制中学教师18名,小学教师12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考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022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含当天)至2022年12月31日(含当天)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也可以2022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社会人员”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前一天。

  (三)岗位资格条件

  1.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生)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社会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须有一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在全日制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资格审核时,社会人员须提供在职教师证明以及近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2.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3.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职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职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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