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县文旅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成立考察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面试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必要时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相关媒体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下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报市人社局备案。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在符合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和规定情况下开展工作。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点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不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和健康码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报名点。考试当日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
(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0936-6122223(肃南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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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