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庆阳市庆城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1-11 22:09:01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六)签订意向协议。由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引进人才意向性协议或就业协议。

  (七)资格复审。拟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成绩表、相关专业技术或从业资格证等证件资料交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其中已落实工作岗位的拟引进人员,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资料收齐后,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九)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十)公示。对于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备案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即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落实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并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档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及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教育系统(师范类及其他类):

  1.在我县任教满5年后,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

  2.公费师范生在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

  医疗卫生系统:

  医学类:

  1.博士研究生: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2.硕士研究生: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3.本科生:“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非医学类:

  1.博士研究生: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2.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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