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贺党办发〔2020〕53号)和《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补充聘用办法》(贺人社发〔2021〕178号)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5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21年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能够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政策性安置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除外);
5.符合《2021年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加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面试成绩加5分;本县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建档立卡户、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期满一年的大学生,面试成绩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4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具体详见《2021年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真实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
4.加分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提供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年度、期满考核表;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需提供安置文件、劳动合同及单位工作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期满一年的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鉴定表》。
以上材料需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阶段加分材料提交不全的人员视同放弃加分,逾期不再补报。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各招聘单位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10加开笔试,笔试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算做总成绩。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2天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七、聘用管理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贺兰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实施培训、聘用和派遣,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