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自主招聘急需紧缺备案制人员公告

2021-12-20 23:59:45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医院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关于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1)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招聘资格复审、笔试、技能操作、面试各环节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证考场内开窗通风、清洁消毒,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场须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正确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并在室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参加招聘的考生在资格审核、考试前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宁夏“健康码”连续打卡14天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

  (三)参加资格审核、考试的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主动申报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如有则须持有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参加招聘考试时考生应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须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测、询问、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成绩,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生参加资格审核和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置。

  五、其他要求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医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考生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考试、资格审核、笔试、技能操作、面试、聘用等相关通知。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51-2036067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23756、0951-2028877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组织人事

  部(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1.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医院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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