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面试考核
1.事业单位引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用人单位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考核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组织、人社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技能、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等,进入考核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达不到1:1以上、形不成竞争的,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同意,可参加考核,成绩达不到80分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企业引才。实行自主招聘,由企业自行确定考核方式并灵活组织实施。企业聘用人员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汇总,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确定拟引进对象。县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由引才单位研究后确定初步引进对象,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五)考察体检。县属事业单位拟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档案、证件进行复审,可以与考察合并进行。2022届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县属事业单位由县人社局负责进行过程资料最终审核把关。
(七)确定引进对象。县属事业单位研究提出引进对象名单,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确定为引进对象。
(八)公示聘用。对引进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对反映问题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政策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金塔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经认定为金塔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兑现相应待遇。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到企业的人才由企业落实相关待遇,并与企业约定试用期限。
五、纪律和监督
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引进过程中,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补充宣介会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西部先锋网(www.xbxf.net)、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jiuquan.gov.cn),微信小程序“酒泉智慧人社”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