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赣州市宁都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0人)

2021-12-15 18:51:47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2.递补对象资格审查。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和宁都县人事考试管理平台公布拟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递补对象携带上述面试资格审查规定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1室)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所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3.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通过微信扫码缴交面试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

  4.一般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设在宁都县,详见面试准考证。

  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处理、语言表达、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计划数按总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末位同分者,以笔试成绩更高者入闱)。

  一般岗位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小于规定比例的,但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如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规定比例的岗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规定比例的,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岗位视为达到规定比例,该岗位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5.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2)未参加全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du.gov.cn/)公布。

  1.体检由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由县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存档。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聘的,经宁都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下发录聘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

  2.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则由笔试高分者先选(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若某捆绑岗位考选比小于规定的开考比,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该捆绑岗位中无人选岗的具体岗位,将自然取消。

  3.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原则上须于2022年7月之前取得学历证书材料,聘用手续和编制从取得学历证书当月开始办理,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录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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