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拟聘人员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对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位证信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受西北师范大学及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检部门监督。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nwnusch.cn)公布。
5.疫情期间,考生前往我校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时需出示当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手机截图,纸质打印均可,关于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上级及属地相关政策执行。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系电话:0931-7752517、0931-7752747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委监督电话:0931-761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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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