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为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生态环保事业;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日至2003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1年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shaanxi.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zk.snhrm.com。(具体报名程序详见报名页面的“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00:00至2021年12月12日24: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0日8:00至2021年12月14日12: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15日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陕西环保综合办公大楼18楼第四会议室(西安市西影路112号)
3.资格审查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名后打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保管好个人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现场学历验证使用。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与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等)。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shaanxi.gov.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和仪态仪表以及专业知识基础和应用能力等要素,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成绩并列的,当场进行加试。
面试结束后,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面试人员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