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满分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民政政策、养老护理知识、安全管理与服务、职业道德等。笔试采取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最终笔试成绩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pt.gov.cn/)进行公示。
(五)面试。面试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满分100分,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前1天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或提供联系电话号码错误的,电话通知3次无应答者视为放弃应聘。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汇总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资历量化: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助理、初级养老护理员证书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笔试成绩加3分;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中级证书、中级养老护理员证书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笔试成绩加5分;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并在养老机构工作两年以上(需提供养老保险台账等相关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来确定聘用人员。
(六)考察。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精神,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体检由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弃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p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交沙坡头区2021年公开招聘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聘用。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调解决。
(九)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正式录用,并与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
(十)工资待遇。按照控制性编制核定每年9万元(包含工资、五险一金)标准发放。
六、应聘须知
(一)应聘者不遵守本次招聘规则、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不按规定或按时完成招聘程序、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被聘用时未与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存在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四)应聘者在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有权放弃拟聘用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承诺书”。
七、其他事宜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于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资料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沙坡头区公开招聘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予以关注。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