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靖江市公安局北门卫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如因怀孕需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体检由中共靖江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中共靖江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开具《报到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共靖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中共靖江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1168105、0523-81168111(中共靖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0523-80292139(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中共靖江市委政法委员会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平安创建1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公安类、计算机类 |
2021年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男性 |
2 |
平安创建2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公安类、计算机类 |
2021年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