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1-11 20:43:12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2.口腔医学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口腔医学、专业基础、医学基础、临床医学基础、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预防口腔医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3.中医学专业(含针灸推拿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4.中西医结合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药理、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产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5.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护理急、慢性病人的护理原则、操作技术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6.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临床免疫学和免疫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寄生虫学及检验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7.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医学影像学范畴内各项技术(包括普通放射、CT、超声影像等)及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等专业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8.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康复医学、康复功能评定、物理治疗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9.药学类专业(含药学、中药学)。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药理学、药剂学、中药学及药事管理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10.公共卫生类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及专业知识、医学综合等,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应聘人员在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上加3分,对取得执业医师的应聘人员在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上加5分。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加分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外进行公示。

  考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考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与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21年12月上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查询。

  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并列时,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采取面试、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确定。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各县(市、区)应聘人员体检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的人员中,依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五)考察

  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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