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聘用
对备案后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对在此过程中临时退出的失信人员上报至失信曝光平台,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十二、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1.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学校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2.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进入学校,资格审核及考试结束后从校门出。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
3.所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进入学校。进入学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M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十三、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全程受甘肃省教育厅纪检部门和我校纪检部门监督。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3.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5.招聘公告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和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gsnkts.cn)公开发布。
联系人:康老师宁老师
咨询电话:0931-7847317
监督电话:0931-784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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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