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1-10-13 23:13:00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8)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3.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0012(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1312(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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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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