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7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1-10-13 23:06:46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在市委组织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市公安局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录用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在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官网、广元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三)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0839-3289151

广元市公安局:0839-5201999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0839-3289151

广元市公安局:0839-520106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02860662620

附件:\广元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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