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7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1-10-13 23:06:46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广元市所辖县区均为“5·12汶川地震”重灾县区。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市公安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61号)初审。市公安局汇总后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市委组织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1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5.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笔试占总成绩60%);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成绩×18%+笔试加分(笔试占总成绩6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2022年1月10日前,根据考生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特警含专业技能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市委组织部将在广元市委组织部官网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202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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