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38169030。
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从网络报名到考察录用,所有事项均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如因考生没有及时查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考察等阶段,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考录。凡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出现的培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眉山市公安局028—3816778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028—86740101
附件:1.2021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3.体能测评相关文件及标准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