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4楼405室)初审。市公安局汇总后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报送市委组织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三)笔试、专业测试
笔试定于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1日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上午。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1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在眉山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五)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携带《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
另外,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者学生证上未详细载明专业、学制等情况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审查。
(六)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