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及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转任至上级机关。
八、政策咨询与纪律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6-2868702。
纪律监督电话:0836-2877572。
九、本公告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http://www.xyxf.gov.cn)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ks.gzz.gov.cn)公告。
(二)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多准备几份并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