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体育科学学院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012806(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0513-55003355(体育科学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蔡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联系人:孙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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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