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二批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10-09 17:17:2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公示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8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42258

  联系人:刘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5842007

  联系人: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jjz@jseic.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0520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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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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