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1-10-09 17:16:2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原则上在2021年12月31前入职,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十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组织本次招聘考试。

  2.考生须佩戴口罩,持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或公告网页截图(含有考生名单的页面)、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72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我校指定大门的入口进入并进行防疫检查和体温检测,经二次检测后体温仍高于37.3℃或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将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3.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在我校本次招聘工作QQ群报告)。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十二、联系方式

  招聘业务联系方式:0757—83962588罗老师、许老师

  考生报名咨询QQ群:685648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96701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A1-417室

  邮政编码:52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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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指标分配与岗位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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