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1-10-09 17:16:2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东省佛山市。学校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入选为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仙溪、江湾、河滨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000多亩,总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近1900人,具有高级职称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00余人。学校建立了博士后培养、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多层次多形式的立体办学体系,设有研究生学院和16个二级学院,54个在招本科专业,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秉承“明德博学、自强有为”的校训,倡导“以人为本、求实创新的校园文化;崇尚学术、爱岗敬业的教师文化;成人成才、创业创新的学生文化”,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良好的校园环境、浓郁的学术氛围和全面的行政服务意识以及学校国际化视野,学校正在实现跨越式飞跃发展。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辅导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30名,从事辅导员工作,要求入住学生社区。

  二、薪酬待遇

  按照我校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相关薪酬待遇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电脑操作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3.其他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办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且现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3)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的支部委员、校级各学生机构副部长及以上或社团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各学生机构副部长及以上人员或社团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班级党团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和副班长及以上人员)两学期及以上。

  4.招聘指标分配与岗位特别要求

  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https://rczp.fosu.edu.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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