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实际参加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合格线为70分。
(四)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序号15-20岗位)或试讲(序号01-14岗位)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笔试、面试(或试讲)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所有参考人员成绩、
进入面试(或试讲)人选名单在福建考试报名网上发布。进入面试(或试讲)人选成绩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主页公布。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栏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关注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
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九、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769369;联系人:刘老师。
十、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及学院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2-7769307(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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